汉语学院召开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意见交流工作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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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,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协调发展,4月10日下午15时,汉语学院于求是楼608开展了研究生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(2024年)修订意见交流工作会,汉语学院辅导员纪晓琳老师主持会议,2022级与2023级研究生线下参会,部分学生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会。 首先,纪晓琳老师简要介绍了此次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,对2022年试行版本进行了简要回顾;通过对比2022年与2024年两个版本,就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优化版本进行了详细的介绍,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认定、参加学术会议和专业比赛、科研成果、参与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设置情况。 在保留总则、实施组织机构、评审程序不变的基础上,借助调查问卷,面向广大研究生征集相关建议与意见,以期充分发挥激励作用,促进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。 一直以来,汉语学院始终坚持“五育并举”的教育理念,坚持复合型特色人才培养导向,坚持部门协同、数据互联、智慧整合的三项原则,结合我院学科特点、研究生结构与人才培养目标,突出研究生分类分层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求,促进完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。意见征求结果汇总完成后,交由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后续调研与评议工作。 (摄影:刘诗雨;撰稿:刘诗雨;审稿:宋强,纪晓琳,袁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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